摘要:来源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为配合我区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来源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
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配合我区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现场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含乡办、企业、建筑工地)实施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2年5月1日7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施范围: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
三、静态管理区域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抢修救援车、应急公务车、军警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实行只进不出。居民群众要做到不出区、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家门,确有特殊原因外出的,一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四、所有区内大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
五、强化社会面管控,静态管理区域内除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加油站等居民群众生活保障必要的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经营,企业、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
六、静止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服从社区疫情防控安排。
七、静态管控区域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社区(企业、建筑工地)志愿者,全面参与防疫工作。
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与人员,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日